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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保护沙龙:历史城市保护与更新贵在行动
2021-09-24 来源:城市导报 作者:记者张宝珍 通讯员崔家滢、熊湘莹、吴雨洁、蔡茜、陈悦 选稿:顾怡勤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今年为我国遗产保护领域的重要开拓者——梁思成先生诞辰120周年。为学习《意见》精神,同时缅怀、纪念梁思成先生,由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主办,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城市规划学刊》和UHC城乡遗产保护工作室提供支持的遗产保护沙龙于9月16日上午在同济大学亚太遗产中心会议室举行。本次沙龙以“历史城市保护与更新”为主题。与会的专家有: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同济大学原常务副校长伍江教授,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杜晓帆教授,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建筑系范文兵教授,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卢永毅教授、张松教授,华建集团历史建筑保护设计院卓刚峰常务副院长,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梁洁主任总工,《城市规划学刊》编辑部肖建莉副教授、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丁枫秘书长等,同时,《解放日报》、澎湃市政厅、《城市导报》、同济大学出版社等媒体机构列席参加。本次沙龙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邵甬教授主持。旨在唤起全社会民众更好地理解《意见》颁布的时代背景和意义:“到2025年,将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落实在行动上,为推动我国历史城市保护与更新发挥积极的作用。

  

  作为我国城乡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创者与领路人,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亲身经历了城乡遗产保护从无到有,从弱小到不断壮大的全过程。他表达了对《意见》出台的欣喜之情,並认为《意见》不仅高屋建瓴,而且非常全面,尤其提出了至2025年、2035年的奋斗目标,非常具体,这表明了中央最高层对城乡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

  阮仪三先生回顾了梁思成、冯纪忠先、陈从周等多位已故前辈对中国遗产保护事业做出的卓越贡献。他说,梁思成先生首提保护的“真实性”问题,提出了“整旧如旧”的方针;冯纪忠先生进一步提出了“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思想;陈从周先生在指导平遥保护时给了十个字的意见“古要古到底,新要新到家”,先生们的这些理念都对后辈开展遗产保护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没有他们的基础,也就没有我们后来的工作。

  回过头来看上海这些年的保护工作,虽然仍走在全国前列,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某些历史街区的保护只做表面文章,并没有严格遵循“真实性”原则。例如当前一些革命遗迹保护与改造项目中,普遍存在对旧有居住功能和社会群体忽视的问题,但实际上把老百姓全赶走了,也就赶走了“真实性”。当年共产党人能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生存下来,主要归功于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在老百姓的庇护下才能顺利召开多次人民代表大会;而当下的保护改造工作却将原本体现老上海最生动的居住形态和生活习俗的住区转变成为了一个朝拜的对象、礼仪的场所,这不是保护,而是陈列。

  作为住建部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原常务副校长、同济大学伍江教授参与了《意见》的起草工作,因此有着更深的感悟。他指出,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最高层级全面地、完整地来谈城乡遗产保护问题,因此很受鼓舞。他认为,《意见》主要有三大新颖点:

  第一,《意见》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即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保护体系。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指的是保护对象全覆盖,应该做到应保尽保,不再纠结于遗产价值的高低;第二层指的是保护类型多样化,从过去只保护建筑单体转变为对风貌、肌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全要素的保护。

  第二,《意见》强调了要健全体制机制。历史文化传承体系不仅指的是物质对象的体系,还有体制、机制的体系,目前国家在这方面是欠缺的。首先是法律体系,例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执行受到很大的阻碍,关键在于缺少罚则,未来希望能够通过《意见》推动立法工作,从而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更难的是管理体系,这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期待未来能形成一套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

  第三,《意见》强调了要加强监督机制。要将追责问题明确化,特别提到了要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给遗产保护的监督实施工作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性。未来要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视转变为全社会的行动。

  伍江教授最后总结,尽管目前形势一片大好,但挑战依旧很大。留给我们专业工作人员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维修、相关建筑材料的研究等需要有更多专家人员来参与,保护规划当然重要,但规划之后的维修、维护工作仍然有非常大的缺口,需要更多专业人士参与进来,希望这次《意见》的发布能成为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一个里程碑。

  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杜晓帆教授,对当前遗产保护热下的媒体宣传方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遗产保护需要媒体宣传,才能将专业的知识转化为全社会的共识,但在媒体宣传的过程中切不可盲目跟风、过度包装,甚至带偏方向,这不仅不能提高公众的认识,反而会使公众产生更大的误解,对于遗产保护工作没有好处只有坏处。城乡遗产保护也是如此,不能只谈遗产保护成功后的经济利益,公众是需要认识到文化遗产保护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样才能保证城乡遗产保护工作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杜教授还提到了多学科合作的问题。目前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上以文物系统为主导,主管领导大多是考古学背景,而城乡遗产则大部分分布在建筑类院校,但很难进入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管理层,如此一来,城乡遗产在整个文化遗产体系中的地位就十分尴尬,常常受到冷落或者仍然用保护文物的思维来管理。但实际上,城乡遗产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遗产类型,不是一个学科就能简单应付,必须要强化多学科的合作,培养对多学科都有了解的“能主之人”,才能真正推动保护项目的顺利执行。《意见》应该是国家的顶层设计,而不是住建部一个部门的事情。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建筑系范文兵教授,结合自己多年来的研究工作,重点谈了上海城市更新中保留原住居民(尤其里弄原住居民)的问题。他认为原住居民是构成上海文化的重要因素,留下相当比例的原住居民,才能保留“上海味道”,同时,也是在保护相当比例原住居民居住在市中心的权力,因为这一权力与普通百姓的众多切身利益(就业、医疗、上学等)息息相关。但近二十年来上海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拆除了太多的里弄住宅,搬迁了太多了原住居民,尤其近几年,速度特别快、力度特别大,如今的中心城区“上海性”被“稀释”地太快了,已经不太有“上海味道”。但他同时坚信,共产党是有着“红色基因”的政党,不会让普通百姓居住在市中心的权益完全被资本逻辑主导,既然那些高福利的资本主义国家都能在市中心建设福利性住房,我们没有理由做不到。这次的《意见》更让他坚定了信心,并且以此为基础探讨了在市中心为被动迁居的居民建造紧凑型住房的可能性,使得他们能有机会继续留在市区而不是只有被迫搬去郊区生活这一条路。

  范教授表示,由于已经拆除了大量的里弄,居民数量没有那么大,政府的财力也变得更强大,这让现在的保护更新工作相比十几年前已经容易了不少,所以要抓住现在的机会,集合多方面力量,用“破圈(破除围绕某几个专业打转的圈、破除体制条块分割的圈、破除行政区划各自为政的圈、破除设计传统思路的圈……)”思路,解决老大难问题。

  华建集团历史建筑保护设计院卓刚峰副院长,首先谈到了团队在具体项目实践中遇到的纠结与矛盾,一方面希望尽可能地原汁原味地保护历史遗产,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各类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压力竞争,因此妥协与让步是在所难免的。实践中能做的就是在坚守底线的基础上,在现有环境的限制下竭尽所能把保护的效果做到最好,这既是一种自我安慰,也是这么多年在尚不理想的社会氛围下支撑团队坚持下去的重要原则。

  接着,他从上海近些年的需要保护的居住街区改造经验中得出感想:旧改工作因为有历史原因,不应求全责备。保护改造必须在突出重点的前提下努力平衡,否则,如果既要追求完善的历史建筑保护,又要提升居民满意度,同时还要限制经济成本,那最后效果必定不如人意。

  最后,卓院长还提到《意见》出台后的实施问题。他认为《意见》作为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仍然属于战略认识层面的内容,但要具体取得效果,还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一系列的实施细则,便于基层操作,也有助于意见落到实处。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卢永毅教授则回忆起冯纪忠先生在改革开放初期就组织上海老城厢地区保护与再生的设计教学,曾以文物陶罐碎片如何修补的比喻讨论城市中新老之间的“可识别性”问题,还有陈从周先生对豫园的保护与修复,以及阮仪三先生等多位前辈的贡献。这些至今看来仍有前瞻性和启示性的同济早期思想和实践很值得进一步梳理、继承和发扬。

  关于《意见》,卢教授认为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进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表明了顶层设计上的观念转变。为此,她谈了三点看法:一是推动遗产保护的体系性建设是未来的关键目标。“罗马非一日建成”其实适合于理解每一座城市。城市与人、人工与自然、城与乡是互动与共存的历史存在,风貌、形态、肌理和住居都有深层的历史逻辑蕴含其中。体系性建设对保护管理有更高要求,但深化历史研究,形成遗产对象切实的系统认知还是首要前提。如,内涵三大文化特征的上海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如何完整定义,如何明确资源构成、达成价值共识和确立保护底线,需要再探讨。二是形成多元化力量合作机制的重要性。关键一点,如何改变政府包揽的模式,调整政绩观和评价体系。探讨在守住底线基础上化整为零,以“AA制”模式再利用和发展;同时,实验多元主体下多途径、小规模、动态的保护再生实践模式,也符合城市发展的本质特征。三是在保护、再利用的体系性工作中,需要提高对社会层面的价值关怀。风貌保护不等于视觉景观保护,须防止中心城区历史街区保护更新过程社会网络破坏和过度绅士化趋向,重视从遗产主体、人口密度、社区生态以及对城市经济、社会和公共空间活力提升等综合角度,推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决策和进程。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梁洁总工坦言,核心观点是历史文化保护的概念需要“破圈”。通过行动、教育和宣传使得各行各业意识到保护的重要性。保护与发展不是一小部分专业人士才需要关心的内容,要把保护与发展的理念纳入到城市整体发展框架中,让社会各界意识到文化是一个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可以给城市带来经济增长以及就业,提高城市的辨识度。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应该整体融入于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框架中,纳入到各级政府的发展战略中。

  梁总进一步提出,对于城乡规划的从业者,保护依然需要“破圈”。要转变过去三十年依赖增量发展、功能主义至上的规划逻辑。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文化和发展脉络,保护不仅仅是一个专项规划,而应纳入到各类城乡规划当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体现。现在有太多的规划专业人士甚至都认为保护与发展只是一小圈人的事情,当然这个思路转变需要时间。同样,政府观念的改变也需要时间,毕竟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发展特质,随着不断对过去城市建设模式的“回顾”与“检讨”,未来我们会讲好保护与发展的中国故事。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张松教授,阐述了《意见》中提出的“公益诉讼”对于城乡历史遗产保护实践的重要意义。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只有环境保护备受关注,历史保护并未形成共识。当年郑老、罗老邀请老舍公子舒乙先生参与历史保护,他说参与环保没问题,历史保护有的地方领导是反对的不好出面。还有梁先生公子梁从诫先生,他是“自然之友”的创始人,也没有从事城市保护事业。中央文件中有关历史保护公益诉讼的精神是经过最高检察院研究后确定的,至少让历保与环保在依法保护层面有了同等重要的地位。事实上,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既是国家重要的文化资产,也是地方发展不可或缺的优质资源,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的相关工作,需要统筹推进,全民参与。

  在公众教育方面,学校可开设遗产、艺术、人文等相关公选课程,并以多种方式传播发扬老一辈建筑师、规划师和保护专家的思想遗产,不止是对学建筑、规划的同学,对所有年轻人提高艺术人文修养以促进遗产保护意识提高也是有益的。最后,张松教授回顾了遗产保护实践立法进程,针对以《意见》为指导各地在现有好的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的未来方向做了展望。

  最后,作为本场沙龙的学术主持,邵甬教授感谢了各位专家的精彩讨论与分享,也感谢到场旁听的媒体朋友和同学,希望大家继续加深对于《意见》的学习,期待下次沙龙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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